4日,國務院發布了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傳染病防治人員安全防護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“意見”),意見對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條件建設和管理提出了以下相關要求。
落實醫院感染監測
意見指出重點加強醫療機構預檢分診和發熱門診、腸道門診工作,落實醫院感染監測、消毒隔離和醫務人員手衛生、職業防護及職業暴露后干預等關鍵防控措施,強化對患者及其家屬的健康教育,保障群眾就醫和醫務人員從業安全。
提升實驗室檢測能力
意見指出建立和完善生物安全實驗室網絡,提升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檢測能力和防護水平,降低標本轉運、保藏、檢測等環節的感染風險。每個省份應當設有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,推進國家生物安全四級實驗室建設。
加強實驗室全程監管
意見指出要健全生物安全實驗室管理體系,加強對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的質量控制和全過程監管,做好樣本采集、運輸、保存、檢測等環節的人員防護,明確行政管理和技術責任人,有效預防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