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2日,記者了解到,為充分利用現代信息和物聯網技術,推進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追溯體系建設,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,濰坊市制定了《濰坊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追溯體系建設方案》,目前正在征求意見階段。
共三級監管平臺
《方案》指出,濰坊將逐步完善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,做到農產品生產有記錄、信息可查詢、流向可跟蹤、責任可追究、產品可召回、質量有保障,引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模式創新。
從蔬菜、果品、茶葉、食用菌主產區入手,利用3-5年的時間,優先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、農民專業合作社、家庭農場建設的規模化生產基地、鎮級檢測室和標準化農藥經營店納入追溯試點范圍。逐步實現食用農產品生產、收購、銷售、消費全鏈條可追溯。
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追溯體系由市級監管平臺、縣級監管平臺、各追溯試點單位(農產品生產基地、農藥經營店)三級平臺構成。
按《方案》要求,2015年建成市級和2個以上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追溯平臺,將所有農業鎮(街道)檢測室建成追溯點,選擇40家左右農業標準化基地建成追溯點。2017年,所有縣市建成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追溯平臺,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、農民專業合作社、家庭農場建設的規模化生產基地、標準化農藥經營店納入追溯試點范圍。
持地產證明銷售
《方案》要求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,明確各級監管機構的工作職責,在全市建成職責清晰、運行高效、覆蓋全市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。
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產地準出制度。制定統一的農產品產地證明,所有農產品生產基地都要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制度,如實記錄檢測結果,并對其生產經營的農產品依法進行包裝、標識后,向購買者提供本生產單位出具的產地證明。所有農產品種植戶收獲上市的農產品,要委托鎮監測站、基地檢測室、縣級農產品質量監測機構或其他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,持產地證明上市銷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