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首個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法規10月1日起正式實施
2016-10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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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日,國內首個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規《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正式施行。
土壤是最重要的生態系統之一,土壤環境狀況直接影響老百姓的菜籃子、米袋子,更是國土資源環境安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。湖北省環保廳相關人員表示,雖然湖北省土壤環境污染程度總體較輕,但部分地區土壤的少數指標存在超標情況;出臺《條例》體現了湖北省地方立法先行先試、主動擔當,更昭示了湖北實施生態立省戰略的堅定決心。《條例》立法工作自2014年啟動,湖北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對草案進行了四次審議,省人大會議又對草案進行了2次審議。最終于今年2月1日,經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。這是湖北省立法史上審議次數最多、審議時間最長的一部法規。
值得一提的是,該《條例》建立了湖北省土壤污染治理的法律制度。實行“行政首長責任制”和“終身追究制”,厘清了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責任,改變了“多頭治土”局面。《條例》還作了諸多體現湖北特色的制度安排,如制定土壤污染高風險行業名錄、對農產品產地實行分級管理、實行土壤污染防治的舉報和獎勵制度等。
下一階段,湖北全省環保部門將嚴格按照《條例》內容進行執法,同時著力強化土壤環境管理,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,加快推進土壤修復工程示范。